11月23日,州纪委召开全州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,研究部署全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,要求强化责任担当,稳中求进,确保在2018年1月20日前,组建县(市)监察委员会,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,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。
会议指出,州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,把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,11月17日,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了我州实施方案,充分体现了州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,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。
会议要求,县(市)纪委要主动向党委做好专题汇报,抓紧制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、及时成立工作小组、精准掌握基础数据、明确时间节点,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编制划转、机构设置、后勤保障等工作,协同配合推进,形成工作合力。
会议强调,要严格工作纪律,做好工作衔接。县(市)纪委要按照州试点工作小组确定的时间表,倒排工期、细化安排,进一步理清工作流程、锁定时间节点,加强督促推动,确保试点工作按进度推进,确保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、节奏不变。